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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三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5发布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武汉纺织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三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武汉纺织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关于评选2023年武汉纺织大学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奖学金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组织开展好相关工作。

一、奖(助)学金项目

(一)国家及学校奖学金(奖学金一次性发放)

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2022-2023学年学校奖学金(一等2000元/人;二等1500元/人;三等1000元/人)

(二)助学金(助学金分秋季、春季两次发放)

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学年/人;二等3300元/学年/人;三等2200元/学年/人)

二、名额分配:奖助学金名额由年级辅导员根据工作进度通知各班级

  三、奖助学金评审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申请及评定条件参考《武汉纺织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武纺大学〔2015〕10号)》、《武汉纺织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武纺大学〔2015〕7号)》、《武汉纺织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武纺大学〔2015〕12号)》文件。

四、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进度安排

(一)10月25日—26日各班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奖学金是否可以兼得,由各班组织全班同学无记名投票决定,并将投票结果报年级辅导员备案。宣讲后,组织学生提交申请表;班级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二)10月27日—11月2日完成班级评议、学院初评和初评结果公示。严格根据各项奖助学金评审条件确定推荐名单,学生进行网上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27日—11月3日。

(三)11月5日下午17:00前提交所有奖助学金电子和纸质材料至年级辅导员

五、网络申报填写及相关要求

1.所有的奖助学金项目均在“学工管理系统”中完成申请审核,程序为:学生申请奖助学金—辅导员审核—副书记审核。

2.所有申请奖助学金的学生需在“学工管理系统”中核对自己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号,如卡号有误,必须先在系统修改农行卡号(农行卡必须为本人户名的农行卡)。同时核对个人联系方式,修改为目前在用的有效手机号码。

3.申请助学金的学生,要在申请理由栏详细写明家庭经济情况、上学年学习情况以及综合表现情况,不少于两个段落,不少于150字。

4.申请奖学金的学生要在申请理由栏详细写明上学年学习情况、综合表现情况,不少于两个段落,不少于150字。

特别说明:无论是奖学金还是助学金的申请,申请理由均应如实报告自己的实际情况,严禁弄虚作假和随意应付。对于申请理由栏只有“家庭困难”或“上学年综测排名第X”等过于简单的申请理由的,学院在审核中不予通过。

六、报送材料要求

各班11月5日(星期)下午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年级辅导员。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湖北省(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要求:申请人填写,手写签名,其余内容打印,照片建议用电子版,便于后期装订;正反打印1页纸,只需纸质版。如家庭属于学生生源地原建档立卡贫困户,需在审批表右上角用铅笔手写注明“XX省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字样。

2.《武汉纺织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2023年)》(附件2

要求:按表格内注明的填写要求汇总数据,提交电子版。

(二)国家助学金

1.《湖北省(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

要求:申请人填写,手写签名,其余内容打印,照片建议用电子版,便于后期装订;正反打印1页纸,只需纸质版。如家庭属于学生生源地原建档立卡贫困户,需在审批表右上角用铅笔手写注明“XX省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字样。

2.《武汉纺织大学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2023年)》(附件4

要求:按表格内注明的填写要求汇总数据,提交电子版。

3.需以提名方式推荐的学生,需提交《国家助学金提名学生基本情况报告表》。(附件5

(三)学校奖学金

1.《2022-2023学年学校奖学金汇总表》(附件6

要求:提交电子版。

)提交《奖助学金政策宣讲主题班会记录表》附件7)、《奖助学金资格审查记录表》(附件8)、《奖助学金班级评议记录表》(附件9纸质版。

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

202310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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