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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3发布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会计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

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在线课程考试考查工作,规范疫情期间在线课程运行管理,鼓励教师改革考核方式,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抗疫期间在线课程考试考查工作的提示》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就我院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根据课程性质特点,适当调整课程考试(考查)方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教师在线命题、学生线上参加考试、教师线上阅卷并评定学生成绩等方式组织实施考试。

二、命题要求

1.考试命题必须覆盖课程教学大纲的主要章节,命题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三基”,即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二是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创新意识和创造性思维的能力;

2.所有课程考试的命题,都要求必须同时提供覆盖面、难易度、题目量、水平相当的A、B二套试卷和标准答案(含评分标准),二套试卷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20%,试题与以往学期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20%;

3.任课教师根据课程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学生考试(考查)方式,以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为核心,科学运用线上考试,结合学生实际,综合考核评定学生成绩。“考查”类课程可采用设计、报告、论文、作品等大作业方式进行考核;“考试”类课程可采用客观题+主观题方式进行考核,主观题分值比重不得低于50%;

4.同一培养层次、同一教学大纲、同一年级、同一教材的课程试卷原则上必须统一命题;

5.考试(考查)的试卷必须有“武汉纺织大学2019-2020-2学期《 》课程期末考试试卷”的抬头字样。


三、在线考试组织

1.考前准备

(1)各任课教师可于课程结束后自行安排考试时间及考试时长,考试前提前一周填写《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 2019-2020 学年第 2 学期考核安排统计表》(见附表1)并提交学院教务秘书备案存档,应至少提前一周将考试考查安排情况通知各考试班级,及时让学生了解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及考前准备等相关考试安排;

(2)各课程任课教师应于考前在超星学习通或其他平台上完成试卷上传等工作。同一门课程使用统一试卷,统一时间进行考试。

2.考试

(1)学生登录超星学习通或其他平台,参与考试,提交答卷,有问题及时向考试负责老师反映;

(2)任课老师登录超星学习通或其他平台,观测学生考试情况,及时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3)任课教师应在考试时确认考试人数,对于未参加考试的学生要与班干部及时沟通,了解缺考原因。

3.阅卷登分

(1)任课老师登录超星学习通或其他平台,在线阅卷并给予成绩评定;

(2)任课老师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录入成绩。


四、成绩评定

1.课程的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包括期中考试、作业完成情况、课堂表现等)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任课教师应积极改革考核方式,根据课程设计和课程目标加强学生学习过程性评价,综合考量学生线上线下学习状态和效果,可增加平时考核所占比例,降低期末考试(考查)占总成绩的权重;平时成绩不得单纯以考勤打卡作为主要评份依据;

2. 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应注明平时成绩的给分依据。

五、试卷与相关资料归档

1.考试完毕后,任课教师应完成相关试卷资料的整理,将相关资料的电子文档妥善保存,待学院通知后及时提交。完整的试卷资料相关内容应包括:

(1) 试卷命题计划表;

(2) 空白试卷(A、B 卷);

(3) 试卷标准答案(A、B 卷);

(4) 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

(5) 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

(6) 试卷分析表;

(7) 考场记录表;(一定注明参加考试和缺考人数)

(8) 学生签到表;(若无法操作可不提供)

(9) 学生试卷或答题纸。

2.无论考试还是考查课程均要求提供以上完整试卷相关资料。



会计学院

2020年4月16日


附表1

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 2019-2020 学年第 2 学期考核安排统计表


序号

出卷教师

课程名称

考试班级

考试时间

考试平台

考试题型及所占分值

监考

人员

考试试卷(A或B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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