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会计学院分党校第八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7发布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学院各团支部:

   开展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是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切实加强对学校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与培养,使他们了解和掌握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以及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培养一支思想觉悟高、理想信念坚定、模范作用好的大学生和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奠定良好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会计学院分党校决定举办第八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一)推荐要求和基本条件

1. 入党动机端正,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定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积极参与集体活动,为集体和个人争得荣誉。

2.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学习党团理论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3.学习态度端正、遵守课堂纪律,上学期无考试不及格现象,各科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优良。

4.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并且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5个月以上。

(二)推荐人数安排:

本次在2021级、2020级、2019级本科生和2021级、2020级研究生团支部中推荐。各班团支部推荐名额不设具体限制,做好团支部会议投票推荐工作,每一选票所选人数不超过本支部报名参选学生人数的一半。根据支部推荐情况、申请同学的成绩及综合表现,年级委员会和学院党委综合研究决定最终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名单,本期培训班合计150人。

(三)推荐流程:

1.3月28日前,个人提交附表1《会计学院80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表》交至班级团支书,3月30日前,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推优”团员的基本情况,团员本人具体介绍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及工作情况。团支部全体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并提交附表2《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登记表》、附表3《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会议记录》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2.各年级辅导员于3月31日对各班推荐的学员进行审查,并于4月3日中午12点之前将附表2《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登记表》填写完整汇总至学院负责老师。

3.学院负责老师汇总学员名单报学院党委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进行公示。

二、 培训方式及时间安排

   2022年会计学院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应不少于6次集中培训活动。 拟定2022年4月至5月举行。

三、学员管理

(一)学员成绩。培训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结业考试两个部分,实践课环节需认真阅读党史百年天天读及其他党建活动。其中时间交流占总评成绩的40%,学习心得占总评成绩的10%。理论考试由各分党校从学校党校题库中选取试题组织开展,卷面分数为100分。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50%。总评成绩由以上四个环节加权得出,60分合格。

(二)学员学习纪律要求

1、遵守培训班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培训班的教学安排和管理,努力完成本期培训班的各项学习任务。

2、遵守课堂纪律,上课认真听讲并作好笔记,积极发言,按时完成作业;课堂学习和小组讨论时不得大声喧哗、走动,不允许做与培训学习无关的事。

3、学习期间不得迟到、早退,违反两次者自动除名;旷课一次者自动除名;迟到15分钟以上者作旷课处理。

4、学员在本期培训班学习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事先由本人出具请假条,由班主任核实批准签署意见;临时向小组长请假的一律无效,作旷课处理;整个学习期间请假不得超过两次(包括实践活动),否则不予结业。

5、学员应提前10分钟进入线上课堂签到,未签到者视无故旷课处理;签到时不允许他人代签,班长、组长必须严格监督,认真负责,不按原则和要求办理签到的组长将被解除组长职务,情况严重者予以除名。

6、认真参加考试考核,凡在考试考核过程中舞弊者,予以除名;学习结束时必须完成学习心得或体会(不少于2000字),考试不及格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结业。

7、学员学习期间受到学院或学校纪律处分者,不予结业。


武汉纺织大学党校会计学院分党校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