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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验收及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6发布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会计学院各团支部、全体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22年暑期,会计学院组织青年大学生广泛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按照校团委《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验收总结工作的通知》安排,为总结经验成果、宣传先进典型,学院决定拟定于9月开展2022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验收及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及具体要求和安排如下:

一、验收总结

(一)验收对象

会计学院于2022年6月-9月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2019-2021级学生(含开展“返家乡”暑期社会实践)。

(二)验收流程

1.个人总结(即日起至9月8日)

各位同学据实填写《武汉纺织大学暑期社会实践登记表》(附件1)。其中,实践总结可以从个人感想、实践纪实、访谈实录、调研报告等中选择一项或多项撰写,若有实践相关图片,可以一并插入登记表中。总结完毕后,将个人所有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交至本支部(班)负责人处,电子版统一命名为:专业班级-姓名。其中,未返校同学只需交电子版。

2.团支部(班级)收集(9月9日至9月11日)

9月11日20:00前,各团支部(班级)收齐本班同学的登记表及实践总结,填写《会计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参与情况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材料提交至07-424,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kjxygqt@qq.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均命名为“专业班级+暑期社会实践总结验收材料”。

3.学院审核及验收(9月12日至9月14日)

学院将对所有同学的材料进行审核及验收,通过验收的备案留存。

二、评比

(一)评选类别

会计学院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至多20人。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若符合评选标准的个人少于既定名额,则只授予符合标准的个人相应荣誉。

(二)评比条件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指导思想明确,工作认真负责;

2.热心服务,甘于奉献,在活动中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3.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有一定的收获,保质保量完成《武汉纺织大学暑期社会实践登记表》;

4.能力突出,可以利用百生讲坛、朋辈领航、“学习·青年说”、团日等契机讲述实践故事、传递青春力量;

5.获院级及以上媒体平台报道者优先。

(三)评选流程

1.个人自荐(即日起至9月12日)

符合要求的学生个人填写《武汉纺织大学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9月12日16:30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07-42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kjxygqt@qq.com,命名为:专业班级-姓名-先进个人申报表。

2.学院评审(9月12日-9月20日)

学院通过组织评委打分、学生代表投票等方式,对所有材料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评审成绩确定最终获评名单,颁发奖状。


联系人:陈宇凡、陈天泽

联系电话:027-59367543、15172062751

电子邮箱:kjxygqt@qq.com


附件:

1.武汉纺织大学暑期社会实践登记表

2.会计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参与情况一览表

3.武汉纺织大学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共青团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委员会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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