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提高我校学生的社会竞争力,在学校教学资源许可的条件下,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与特长,选择自己喜爱专业。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对我校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则与程序。
2、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
二、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范围与要求
1、转专业的范围。
2020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且符合接收专业对转入学生的思想道德、知识能力、身心素质等要求,均可自愿申请转专业学习。
2、如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转专业。
(1)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学科(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且有相关成果,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确有特殊原因或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3)因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4)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者;
(5)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
(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可优先安排转专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资格认定由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精神,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1)以特殊形式录取的,招生时国家有明确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者;
(2)由招生录取下一批次专业转入上一批次专业者;
(3)招生考试录取依据形式不同不得转专业;
(4)本人申请中有弄虚作假者。
4、有转专业意愿的学生请积极到相关专业试听,慎重考虑。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1次,且转专业成功后,不允许退回原专业。学生转专业申请时间为第一、第二学期(即只有大一学生可以申请)。
三、转专业工作的时间安排与具体程序
1、办理时间
(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前完成转专业受理、审批等工作,2020—2021第二学期开学初,转入学院按转入名单通知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安排见后附“转专业工作进程表”)
(2)休学、保留学籍及留级的学生到校复学或就读,如因学校专业调整需转专业者,须按要求提交申请,并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2、具体程序
(1)学院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上报申报计划。
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和本院人才培养的实际,制定本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包括学生转出的原则与要求、接收转入学生的条件与要求、具体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工作安排等),并报送教务处备案。学院同时在教务系统上填报“接收学院转专业条件限制”。
向教务处报送可接纳的转专业学生计划数。教务处汇总后向全校学生公布。
各学院申请转出的学生一般不超过该学院年级学生总数的15%;各学院转入计划一般不超过该学院年级学生总数的10%;学院应充分考虑教学资源、班级容量,不可因转专业增设行政班级。
(2)学生本人申请。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本科生,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因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申请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例,并经学校医院审核;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学科(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申请的,应提供相关成果或证明等;确有特殊原因或困难申请的,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证明材料。
(3)学院审批。
拟转出、转入学院应安排专人了解学生转专业原因、专业意愿,帮助学生分析进入新专业学习的可行性,并对申请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确需转专业、符合条件并审查合格的,由转出、转入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审批学生转专业申请。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院应优先考虑。
逾期提出申请的,学院、学校不予受理。
(4)考核选拔。
拟转入学院按照本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具体考核选拔。
(5)学院公示。
考核方案、考核结果均须在拟转入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7天,并报教务处备案。
(6)招就处审核批次。
(7)学校核批。
教务处汇总,对学院审批情况进行复核并报学校审批。
四、学费
学生转专业后应按照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五、转专业后的教学管理
1、学生转专业后应当修满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
2、转专业成功的学生须在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前三周内办理学分认定事宜。
六、注意事项
1、转专业工作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应充分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和专业选择,认真组织好转专业工作。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是本项工作第一负责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转出与转入学生的适当数量,妥善做好各项工作。如出现违规操作等不当问题,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根据本学院各专业教学资源情况,制定拟接收专业、人数、条件,不得擅自增加教学班。
3、个别特殊专业需加试的,加试科目由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及排名情况报教务处并予以公示。
4、本次转专业,采取系统审批流程,请转出转入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在教务系统上审核。学生只需要在教务系统上在线提交申请,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
七、转专业工作进程表
工作内容 |
时间要求 |
备注 |
各学院报送电子档转专业实施细则、纸质档可接收的转专业学生计划。同时在教务系统上填报“接收学院转专业条件限制” |
2020年11月2日前 |
学院登录教务系统--学生转专业--接收学院转专业条件限制 |
教务处公布各学院可接收的转专业学生计划 |
2020年11月5日前 |
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 |
学生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学生可以先试听,再决定是否申请转专业) |
2020年11月6日至11月14日 |
学生网上申报流程:登录教务系统--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请在申请理由一栏,一定写明联系方式以及QQ号码,以便老师通知复试时间等事宜) 请慎重考虑,转专业成功后,不允许退回原专业;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1次,且只有大一能转 |
转出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审批学生转专业申请 |
2020年11月15日—11月17日 |
请转出学院11月17日之前务必完成教务系统上的审核。 |
转入学院考核选拔,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同时在教务系统上审批学生转专业申请。 |
2020年11月18日—11月28日 |
请转入学院11月28日之前务必完成教务系统上的审核。 |
学院将汇总表纸质版交至教务处 |
2020年11月29日之前 |
汇总表纸质版(教务系统上直接导出打印,空白列可删除)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106) |
教务处汇总并报招就处审核 |
2020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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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结果,完成系统异动和名单下发 |
2020年12月5号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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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转专业学生到转出学院、转入学院办理手续,并到相应班级上课 |
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开学报到期间 |
转入学院通知学生报到,学生按新课表上课 |
办理学分认定 |
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开学第1—3周 |
根据课程替换学分认定通知进行 |
附件:学院可接收的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教务处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