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新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促进学院就业工作迈上新台阶,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根据学院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积极支持和促进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关心支持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为毕业生就业牵线搭桥,成功引进来校招聘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明确用人单位信息),或实质推荐多名毕业生实现就业(提供就业学生名单);
2.积极动员自己指导的毕业论文学生积极就业,并提供具体帮助和指导;
3.积极参与和配合毕业生就业教育工作,热情主动为毕业生就业提供帮助和指导,深受学生好评。
三、评选办法
1.请申报的老师填写《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就业先进个人申请表》,于12月28日下班前,将纸质档交至会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381684043@qq.com。联系人:姜永杰,联系电话:18008655886.
2.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名单,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奖品。
附件: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
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