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寻访2020年度会计学院大学生榜样人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2发布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班级、学生会组织

为深入挖掘青年学子中的感人事迹与故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价值引领作用,引导纺大青年用青春的奋斗筑梦新时代、献礼新征程。根据校团委《关于评选<青春力量 感动纺大>2020年度大学生榜样人物的通知》要求学院开展寻访2020年度大学生榜样人物活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挖掘身边的典型、树立学子的榜样、宣传感人的事迹、讲述奋斗的故事,通过寻访、宣传、评选在学习、生活、工作中具有榜样事迹和高尚品德的学生(集体)优秀典型,用纺大学子奋斗感人的先进事迹,教育、激励和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敢于有梦、勤于追梦、勇于圆梦,辐射带动向上向善的积极精神面貌和勤勉优良的学风。

寻访对象

在籍在校大学生个人或集体(此处所指"集体",一般不指成建制的班级)

寻访程序

(一)"榜样就在身边"——寻访身边的榜样。(完成时间∶2021年3月)

班级积极寻访榜样人物,结合班级实际在全范围内进行榜样人物的发掘、选,重视寻访活动的群众性、参与性和公开公平公正。各班级要注重将工作过程与本学院大学生思想教育紧密结合,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发挥先进典型教育功效。

广大同学可通过自荐形式向学院、团委学生会进行自我推荐。

请班级寻访榜样人物和自荐榜样人物,于3月15日前将《2020年度大学生榜样人物参评表》与事迹材料发送至邮箱2041988832@qq.com。联系人∶张展联系电话∶59367543

(二)"讲述榜样的故事"——推荐榜样人物候选人。(完成时间∶2021年3月26日)

学院坚持优中选优原则进行评选,推荐产生2-3个个人(集体)典型作为榜样人物候选人初步人选,深入挖掘凝练其典型事迹,通过"榜样人物——我为自己代言"、"身边的榜样我来讲"等形式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事迹宣讲。正式推荐、资格审查后,作为正式候选人推荐到学校参加《青春力量 感动纺大》2020年度大学生榜样人物评选

五、材料要求

1.2020年度大学生榜样人物参评表(见附件1);

2.事迹材料(特色鲜明,文字简洁,字数1500-2000字,以第三人称撰写);

3.提供反映个人(集体)风采的电子照片3-5张。

图片要求∶1)横幅图片,成像清晰无噪点,曝光正常,人物主体清晰,中近景;2)图片格式为jpg;3)配注图片说明(如∶"蓝灯团队开展关爱自闭症儿童活动现场照片")

参加《青春力量 感动纺大》2020年度大学生榜样人物评选活动的个人(集体)需按要求认真准备和如实提供上述材料,材料不实、不全或严重不符合要求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会计学院团委

2021年31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