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各团支部:
现将会计学院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会计学院具有1年以上的团龄、年满十八周岁且已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思想上先进
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二)道德品行上先进
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和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三)发挥作用上先进
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四)执行纪律上先进
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校纪校规,积极遵守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有关规定,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要求的团员向辅导员递交入党申请书(由团支书按班级代收整理后交给辅导员),并于10月16日前填写《会计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1),提交班级团支部。团支书汇总本支部团员的申请情况,向辅导员报告申请人数和召开“推优”大会的计划安排。
(二)团支部推荐
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大会由团支书主持,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协助开展,参会团员人数应不少于团支部成员的三分之二。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2-3分钟的自我评述。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意见为“同意”或“不同意”,当场公布投票结果,并在团支部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同意”票数超过50%的,团支部可推荐其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进入综合考察环节。各团支部于10月28日将推选结果报送学院备案。
(三)综合考察
各班团支部如实记录预备人选的现实表现,包括思想品德、学习态度、遵守校纪校规(特别是疫情防控纪律)、参加工作情况、参加活动情况(特别是集体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学院将根据其实际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择优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纳入党校学习。
联系人:陈宇凡、高梓超、张彦儒
联系电话:027-59367543、15623622076
附件:会计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会计学院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