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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院级“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9发布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全体同学: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学生奋发向上,树立标兵榜样,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会计学院决定开展2022年“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院级“先进个人”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毕业生工作先进个人、科技创新先进个人、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六类。

二、评选条件及范围

(一)三好学生

符合以下条件的2019-2021级学生可参评“三好学生”:

1.综合测评德育素质获良以上(积分达12分以上)。

2.综合测评智育素质获良以上,各科平均成绩达80分以上,各门功课均及格。

3.综合测评体育素质获良以上(积分达3分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

符合以下条件的2021-2020级学生可参评“优秀学生干部”:

1.能认真学习、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在重大问题上能和校党委、校行政保持一致,作风正派,办事认真公道,热心为同学服务,本职工作突出,综合测评德育素质获良以上(积分达12分以上)。

2.热爱自己的专业,学习认真勤奋,综合测评体育素质获良以上(积分达3分以上)。

3.善于团结他人,关心同学,以身作则带领同学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模范带头作用良好。

4.模范遵守校纪校规,维护社会公德,是非分明,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行为作斗争。

5.担任在党、团支部、班委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半年。

(三)毕业生工作先进个人

符合以下条件的2019级学生可参评“毕业生工作先进个人”:

1.符合“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的第1-4条。

2.积极协助学校、学院开展各项毕业生相关工作。

(四)科技创新先进个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可参评“科技创新先进个人”:

1.“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校级三等奖及以上获奖团队成员。

2.纳入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内竞赛项目名单(竞赛目录的前三个大赛除外)省级三等奖以上获奖团队成员。

3.其他创新创业、学术科技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团队成员。

4.在核心期刊发表专业相关论文并被SCI、EI、SSCI 收录团队成员,普通核心期刊前5位作者,非核心期刊前3位作者。

5.获批发明专利的团队成员,获批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前3位团队骨干。

6.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成员、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前3位团队成员及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负责人。

(五)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符合条件的2020-2021级研究生可参评,具体评选要求、名额分配另行通知。

三、名额分配

(一)“三好学生”“毕业生工作先进个人”和“科技创新先进个人”以班级为单位分配名额,具体如下:

1.2019-2021级各班可推荐1人参评“三好学生”。

2.2019级各班可推荐1人参评“毕业生工作先进个人”。

3.“科技创新先进个人”不设名额限制,符合条件即可以班级为单位推荐。

(二)“优秀学生干部”以年级、学生组织为单位分配名额,具体见《会计学院2022年“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即日起至11月12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会计学院2022年“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2),提交至所在班级(年级、学生组织)。每人只能申请一项表彰,已获评武汉纺织大学2022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不参加同类奖项的评选。

(二)民主推荐(11月13日)

以班级(年级、学生组织)为单位展开评选,评选结束后,填写《会计学院2022年“先进个人”推荐名单》(附件3)。其中,《会计学院2022年“先进个人”申请表》仅报送纸质版,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各学生组织指导老师)处,《会计学院2022年“先进个人”推荐名单》仅报送电子版,发至邮箱yfchen@wtu.edu.cn

(三)学院审核(11月14日-11月20日)

学院对所有参评同学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给予奖励,择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宣传先进典型。


联系人:陈宇凡

联系电话:027-59367543

联系邮箱:yfchen@wtu.edu.cn


附件:

1.会计学院2022年“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2.会计学院2022年“先进个人”申请表

3.会计学院2022年“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会计学院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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