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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会计学院分党校第81期(上)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遴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0发布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根据《中共武汉纺织大学委员会党校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学院第81期(上)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遴选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上学期及以前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并进入“入党积极分子”综合考察环节;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自觉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纪律要求,无违法违规记录,自觉遵守道德规范,言行举止文明,注重维护学校和学院声誉;

4.团结同学,具有奉献精神,吃苦在前,热情服务,群众基础良好;

5.学习态度端正,遵守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无旷课、作弊等行为;学习成绩较好,原则上上学期无考试不及格科目。在参军入伍、见义勇为、积极奉献、努力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可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破格。

(二)参考条件

1.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各类学生组织(不含社团)的工作以及班团工作,上学期担任校、院、班级各类学生干部且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2.上学期在疫情防控、安全稳定、成长服务等重要工作方面积极参与、乐于奉献、作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优先推荐;

3.上学期积极参加会计学院组织的各项学生活动或代表会计学院参加比赛活动,集体荣誉感强,在太极拳比赛、音乐团课等集体活动以及各类学科竞赛、文体比赛中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优先推荐。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

3月13日前,个人提交《会计学院8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表》(附表1)至班级团支书。上学期有不及格科目申请破格的,须先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至辅导员,经辅导员核实、学院党委审批通过后,方能参加班团推选。

《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务必真实。涉嫌弄虚作假的,一票否决。

(二)班团推荐

3月15日前,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团员本人具体介绍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及工作情况。团支部全体成员(含党员、团员)进行民主推荐,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每个班推选人数不超过符合条件参选人数的50%;各班3月15日将评议结果和所有申请学生的材料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院团委、学生会、青协成员在班团评议的基础上,可由指导老师依托“益起阳光”功能型团支部同步组织民主评议,作为推荐参考。

(三)年级审查

3月18日前,各年级辅导员与班主任对各班推荐的学员进行审查,并充分咨询系主任、任课老师、学院团委指导老师的有关意见建议。

(四)学院评议

3月20日前,学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审阅有关申请材料,综合考察班团推选情况、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参加活动情况、重要工作贡献情况等,结合党校学员名额,审定名单并进行公示。



会计学院党委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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