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各班级:
根据学校发展团员工作有关要求,我院2023年计划发展团员10人,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的主要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在籍本科生、研究生,且入学满一年,重点在2022级学生中发展;
2.思想政治觉悟高,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对团有全面深刻的认识,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团费;
3.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违纪情况和处分记录;
4.学习认真刻苦,学风优良,成绩较好,能起到一定的模范引领作用,无旷课、考试舞弊等不良行为;
5.积极参加思想政治学习,按时参加晚班会、“青年大学习”、“星空班会”等学习活动;
6.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友好待人,群众基础较好;
7.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参考条件
8.积极参加院团委、院学生会、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有关工作和班级工作,担任相关学生干部,工作踏实、肯于吃苦,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任务,表现突出的,尤其是获学院有关表彰的,可优先发展;
9.集体荣誉感和奉献精神突出,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以及太极拳比赛、音乐团课、啦啦操、疫情防控巡逻、“挑战杯”赛事志愿服务、暑期赴孝感慰问演出等重要团体活动中表现突出,作出重要贡献,尤其是受到学院通报表扬的,可优先发展;
10.以下情况,经学院审核可一票否决:政治素质低下,缺乏大局意识、集体观念和政治敏感性,在网络平台造谣、传谣,不采用正常途径反映诉求,造成恶劣影响;个人品行不端,纪律意识淡薄,违反校纪校规;学习态度差(旷课、作弊等),在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中无故缺勤,以及晚班会、“青年大学习”、“星空班会”等完成情况差;不能团结同学、友好待人,造成宿舍、同学之间矛盾;宿舍公检成绩较差,卫生状况堪忧,使用违规电器等。
二、发展程序
(一)民主推荐
1.个人申报。10月6日晚-10月7日上午,有意向参加本次发展团员工作的同学向所在班级团支部提出申请,填写《2023年申请入团学生基本情况报告表》(附件1),交给团支书。
2.资格审查。10月7日下午,团支部进行基本资格审查,并将不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名单及原因报给年级辅导员老师复核,经复核确认不符合基本条件的同学不能参评。
3.评议推荐。10月7日晚10:00前,各班级召开全体学生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推选,每个班可按符合条件候选人人数的一半进行推荐投票(例如,有6人参评,可按照推荐3人进行投票)。投票前,候选人可从思想表现、学习情况、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进行口头报告,班级其他同学可进行评议发言。推荐完毕后,10月8日上午12:30前将全体候选人的纸质版《2023年申请入团学生基本情况报告表》及电子版《2023年申请入团学生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交至年级辅导员处。班级推荐票数作为进一步考察的参考依据之一。
在班级推荐的基础上,院团委可依托“益起阳光”功能性团支部,对候选人中在院团委、院学生会、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担任学生干部的同学进行再次评议推荐,也作为学院进一步考察的参考依据之一。
各班同学须严肃工作纪律,发现弄虚作假、拉票等行为的,经核实后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综合考察
4.初次遴选。10月8日下午,学院团委书记、指导老师、辅导员根据支部推荐(含“益起阳光”功能性支部推荐)结果,参考学生平时综合表现情况,确定20人左右进入答辩环节的名单。
5.集中答辩。10月9日晚或10日(暂定),院团委组织入围答辩环节的候选人进行集中答辩,答辩人可提前制作PPT,每人不超过5分钟(请严格控制时间,不得超时),主要对照“发展对象的主要要求”的基本条件、参考条件有关核心内容,从思想认识、现实表现、学习锻炼成果等方面进行展示。答辩将由院团委书记、辅导员和部分学生干部代表担任评委,按照满分100分进行综合评分。
6.提出拟发展对象名单。院团委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广泛听取系主任、班主任、专任老师等对候选人表现情况的意见建议,参考答辩评分情况,研究提出拟发展对象名单,报学院党委审核后予以公示。
(三)审核上报
通过综合考察和公示的拟发展对象,按有关规定继续完成审核程序,报校团委审批。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可请团支书咨询院团委组织部负责人腾旭(qq:3032718891),也可咨询辅导员。
附件:
1.2023年申请入团学生基本情况报告表
2.2023年申请入团学生推荐情况汇总表
会计学院团委
2023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