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纺织大学先进班集体和十佳班级评选办法》《武汉纺织大学三好学生、学习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武汉纺织大学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武汉纺织大学“先进班级”、“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评范围
评选对象为大二及以上班集体和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2023年第二学位学生)。评选条件严格落实《武汉纺织大学先进班集体和十佳班级评选办法》和《武汉纺织大学三好学生、学习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同时坚持以下原则:
1.以德为先。人无德不立,先进集体与个人的选拔要树立要把品德放在首位,品德是“先进”的第一标准。
2.同等条件下三好学生适当向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同学倾斜;
3.优秀学生干部向在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等重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学倾斜。
二、名额分配
先进班集体名额为2个,十佳班级名额为1个(从先进班集体中产生),学习标兵名额为7个,三好学生名额为37个,优秀班干部名额为37个。各年级具体名额由辅导员单独公布。
三、评选程序
1.政策宣讲(11月1日—11月2日)。各年级辅导员和班主任通过晚点名班会或专题班会组织各班进行政策宣讲,解读申报条件和评选要求,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
2.个人报名(11月3日—11月4日)。个人根据各项奖项评选办法进行申报,符合多项奖项条件的,原则上只申报其中一项。
3.班级推选和所有材料报送(11月5日)。各班由主要班委组织全班同学对申报奖项的同学开展民主投票,择优推荐。
4.综合评议(11月6日)。各班将各项奖项推荐人选汇总至学院后,由学院评优评先工作专班进行民主评议。
5.学院审定(11月6日)。在综合评审申报人个人情况、班级投票情况、学院工作专班综合评议情况后,最终确定各项奖项获评人选。
6.公示(11月7日—11月9日)。最终获评人选确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