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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2发布来源:会计学院 浏览次数: 打印

会计学院全体学生:

2024年暑期,会计学院积极动员、广泛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按照校团委及学院前期工作安排,为总结经验成果、宣传先进典型,学院决定开展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和安排如下:

一、验收对象

会计学院于今年暑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全体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以及已立项的实践团队。

二、验收流程

本次验收工作按照以下三个类别开展:

(一)已立项的实践团队

1.提交内容

以团队为单位提交代表性图片、视频和实践报告。其中,每个项目视频不超过3分钟,画面清晰,声音青春,配有字幕;图片不超过5张,命名清晰准确,单张不低于1MB;实践报告不少于1篇,需附带团队成员信息便于后续评比表彰。

2.提交方式

91011:00前,以团队为单位将代表性图片、视频和实践报告的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sfl19871489682@qq.com,纸质版实践报告交至9B105

(二)开展主题教育实践的学生党员

95日前,撰写不少于800字的实践纪实交至所在党支部,如有代表性图片、视频、实践报告、调研报告、学术论文等可一并提交电子版,压缩包命名为:支部名称-班级名称-姓名。参与“暑期留校志愿实践专项”的党员同学以年级为单位统一出具鉴定报告至所在支部,学生个人无需提交。

(三)以个人为单位开展实践的学生

撰写不少于800字的实践纪实交至所在团支部(班级),如有代表性图片、视频、实践报告、调研报告、学术论文等可一并提交电子版,压缩包命名为:班级名称-姓名。参与“绘就纺织地图”专项的学生,需提交一部寻访日志、一份图片(视频)记录、一篇心得体会、一则新闻投稿稿件。910日前,以团支部为单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sfl19871489682@qq.com

说明:如党员同学同时隶属于已立项的实践团队,可向所在党支部提交实践报告,但需要在实践报告中具体说明本人所承担的实践任务。

三、评比总结

(一)评比类别

1.会计学院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不设名额限制,完成既定实践任务、按时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即可认定。

2.会计学院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至多50人,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若符合评选标准的个人少于既定名额,则只授予符合标准的个人相应荣誉。

(二)“先进个人”评比条件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工作认真负责。

2.热心服务,甘于奉献,在实践中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3.实践内容充实,有成果产出者优先。

4.能力突出,可以利用朋辈领航、“学习·青年说”、主题班会等契机讲述实践故事、传递青春力量。

5.实践事迹获院级及以上媒体平台报道者优先。


联系人:陈宇凡、胡晨熙

联系电话:027-5936796015107252481


共青团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委员会

2024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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