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武汉纺织大学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第二轮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为认真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第二轮评选及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整情况
今年秋季学期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名额翻倍,评选对象、条件、程序不变。
二、名额分配
我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第二轮名额共3人。
三、评选范围及要求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大二以上(含大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在籍在校本科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六)上一学年度智育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或专业前 10%(含 10%)且无不及格科目。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智育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没有进入班级和专业前 10%,但达到前 30%(含 30%)的学生且无不及格科目,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院审核盖章确认。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 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且第一单位署名为武汉纺织大学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作者出版且单位署名为武汉纺织大学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论文和专著鉴定以《武汉纺织大学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武纺大科〔2023〕7 号)文件为依据)。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排行榜榜单A 类赛事等竞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学生署名为第一作者且权利人为武汉纺织大学申报。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文艺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 、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一)违反国家法纪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各类处分;
(二)在学术研究中,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四、评审程序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奖学金评审应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1.政策宣讲(11月1日-3日)。学院组织班级召开国家奖学金评选政策宣讲主题班会,辅导员(班主任)对国家奖学金的各项政策进行讲解,确保学生知晓国家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和程序;
2.本人申请(11月4日)。学生根据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学工管理系统中进行申请,同时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书;
3.学院初评(11月5日)。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系部主任、辅导员为成员的资助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院内ppt答辩初评,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11月6日-8日)的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学院将评审结果和国家奖学金评选报告(包含申请情况、资格审查情况、学院初审情况等)签字盖章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在学工管理系统中对评审通过的学生完成审核。
五、报送材料
(下列电子材料以班级+姓名打包压缩文件发送年级辅导员QQ邮箱,纸质版交给年级辅导员,截止时间为下周一11月4日上午9点)
1.学院初评获奖学生的个人《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两份(正反一张纸,含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命名方式: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审批表,发年级辅导员汇总提交,见附件1);
2.学生清晰五官可见的个人生活照一张(不小于2M),重命名班级+姓名,只需电子文档,发年级辅导员汇总提交;
3.20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电子文档),事迹材料统一格式:文章标题三号黑体加粗,一级标题四号黑体,二级标题四号仿宋加粗,正文四号仿宋,行间距固定值25磅,发年级辅导员汇总提交;
4. 《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文档发年级辅导员汇总提交,见附件2);
5. 纸质成绩单(图书馆或大活内机器打印的有学校公章的版本)
6. 答辩PPT电子版。
六、《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报要求
1.保证表格清洁工整,除应填写栏目外,不得在表格中有其他字迹;
2.“出生年月”和“入学时间”统一按“XXXX年X月”格式填写;
3.“政治面貌”规范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等,“学制”统一用大写数字,如“四年”;
4.“成绩排名”中的“总人数”指班级或专业总人数;实行综合考评选择“是”,排名中的总人数也是班级或专业总人数;同一个学生原则上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范围(即分母)应该一致,不同学生但同年级、同专业的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范围(即分母)应该一致。
5.必修课门数:指的是上学年的必修课门数,不是整个在校期间的必修课门数;
6.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
填写校级以上(含校级,不含学校某部门)主要的、重点的获奖情况,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颁奖单位统一填写“省教育厅”,国家助学金不属于奖项因此不得列入,要严格核对颁发奖励的各主管单位称谓,颁奖单位应与奖状上公章单位一致。
7.申请理由和推荐理由
(1)申请人签名:必须手签,签名处不得打印。其他签名处同此要求;
(2)时间:“申请时间”请统一填写为11月1日(时间可以打印,也可以手签,下同);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时间请统一填写为11月4日;
(3)学生申请理由要保持基本语句通顺、理由充分,不得出现错别字,申请理由要能准确反映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的情况,内容不能太简单,字数要在200字左右。
(4)推荐理由不得只写“同意推荐”或“推荐其参评国家奖学金”等字样,要对学生综合情况进行简要评价,之后表明推荐意见。
8.院(系)意见
不得只填写“同意”或“同意推荐”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1)学生情况介绍(如实反映学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实际情况);(2)评审情况(学院评审情况介绍);(3)最终意见(即“经过评审,某某符合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特推荐其作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总体上应该不少于3个段落100字,同一学院学生情况稍作差别,评审情况可以保持一致;学院意见应为“推荐”,不要出现“批准”字样)。“院(系)意见”的时间请统一填写为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