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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登记与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5发布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要求,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任务,完善“第二课堂”育人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运用机制,特组织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登记与鉴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登记与鉴定范围

会计学院2023届全体本科毕业生。

二、登记与鉴定内容

   聚焦学生综合素质核心要素,结合“第二课堂”教育实践,全面考察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重点登记学生担任学生干部、参加实践活动、违纪违规等方面的情况,重点鉴定学生在思想政治表现、日常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情况,并最终作出综合鉴定意见。

三、登记与鉴定程序

(一)学生自主登记。学生自行下载填写《本科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登记表》,填写基本信息,登记任职情况、理论学习、参加实践3个方面的代表性经历以及违纪违规受处分情况。

(登记数量不超过限定项数。任职包括在党支部、团委、学生会、团支部、班级、各类学生组织、社团的任职经历;理论学习包括主题班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青马班、学习青年说、爱我国防演讲赛等各类思想政治学习活动;参加实践以社会调研、志愿服务等实践为主,也可填写参加的校园文体活动。)

违纪处分情况务必与辅导员沟通核实清楚,学生先自己填写,学院党委核查后,对不实填写的予以修正。

所有同学5月15日前将填写的登记表电子版发给班长,班长打包发给辅导员。

(二)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登记的情况,由“证明人”验证式审核;对违纪违规情况依据有关记录进行核定。

(三)民主测评。学院统一组织辅导员、班主任、论文指导老师分别对每位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分,基本程序如下:

1.谈心谈话。辅导员、班主任、论文指导老师分别与学生谈心谈话,谈话形式可以是年级大会、专业大会、班会、组会等集体谈话,也可以是一对一单独谈话。对于毕业生党员,还必须由党支部书记进行一对一谈话。

2.评议评分。学院分专业组织评议大会,辅导员、班主任、论文指导老师分别报告自己掌握的情况,结合学生在思想政治表现、日常行为规范、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并分别对每位同学评分。每位同学的最终得分取3位老师评分的平均值。

“思想政治表现”主要考察学生政治立场、理想信念是否坚定,道德品行是否有相关不良记录或消极状况;“日常文明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在学习、生活、遵纪守法、尊重他人、交流沟通等方面的言行举止是否符合大学生文明规范;“社会责任感”主要考察学生的奉献精神、集体荣誉感、就业积极性等方面表现。)

(四)综合鉴定

    辅导员依据个人登记、评议评分情况,结合了解的其他方面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于党员,辅导员还必须征求党支部书记的意见。

   (五)学院审核

    学院党委对登记、鉴定结果进行审核,对有争议的鉴定结果进行研究判定,形成最终鉴定意见,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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