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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关于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的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6发布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全体学生党员:

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激发全体党员牢固树立“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岗位就是一份责任”的意识,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体学生党员中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学生党员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用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努力为学校学院各项事业加快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二、岗位设置

根据岗位特点,分别设置党团管理先锋岗、学习骨干先锋岗、志愿服务先锋岗、创新创业先锋岗、社会实践先锋岗,每个岗位拟选聘2-3名党员。

1. 党团管理先锋岗: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善于团结他人,曾经担任党、团支部、班委以上的学生干部,曾获优秀学生干部的党员同学优先。

2. 学习骨干先锋岗:学习勤奋认真,热爱本专业,政治素质好,入学以来无挂科科目,在同学中具有带头作用,曾获得学校奖学金的党员同学优先。

3. 志愿服务先锋岗:履行志愿服务承诺,维护志愿者形象,积极参加校、院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长累积不少于20小时。

4. 创新创业先锋岗:积极参加校、院组织与创新创业相关的培训、讲座与比赛,曾参与并在“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比赛中获奖的党员同学优先。

5. 社会实践先锋岗: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国家、省级、校级表彰或者省市级媒体宣传报道者优先。

三、评选标准

1、积极进取,政治思想好。认真学习党的相关理论知识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努力改造世界观,党性觉悟强,理想信念坚定。

     2、以身作则,组织纪律好。严以律己,严守校规校纪,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3、勤奋好学,学习成绩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良好,专业技能突出,实践动手能力强。

     4、乐于奉献,文明形象好。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生活方式积极健康;仪表文明、整洁、大方,言行举止大方得体;模范遵守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诚实守信,服务同学,奉献社会,受到公众好评。

四、申报要求

通过个人申报与支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党员候选人每一位报名党员需要于1015日前将《会计学院党员先锋岗报名表》与8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均为纸质版)提交给年级辅导员。后续学院党委将根据推荐材料选拔出最终的党员先锋岗并颁发聘书,每个岗位聘期为一年。

五、实施要求

1、深入动员,广泛参与。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党员人人参与。各党支部要加强教育引导,号召广大共产党员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宗旨意识,以积极姿态参与创建活动。要号召全体党员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亮明党员身份,树立党员先进形象。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党员先锋岗”创建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典型,凝炼特色亮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使“党员先锋岗”真正发挥出朋辈领航与榜样示范作用。

3、加强考核,强化监督。聘期结束后,聘任党员要对自己担任“党员先锋岗”的实际情况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总结,针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群众评价高的党员先锋将由学院党委进行表彰。

附件:党员先锋岗报名表

中共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委员会

202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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