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会计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共青团“五四评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4发布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为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师生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武汉纺织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会计学院现组织开展相关表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类别

武汉纺织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青春力量•感动纺大”大学生榜样人物,武汉纺织大学五四红旗团委、武汉纺织大学先进团委,武汉纺织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武汉纺织大学先进团支部,武汉纺织大学优秀团员,武汉纺织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武汉纺织大学青年文明号,武汉纺织大学青年岗位能手(标兵),武汉纺织大学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武汉纺织大学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武汉纺织大学阳光好青年。

二、评优条件

详见《武汉纺织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办法》(节选)(附件1)

三、评优名额

详见《会计学院2022年度共青团 “五四评优”名额分配表》(附件2)

四、申报流程

(一)分类申报

3月18日前,符合评优条件的集体和个人按类别填写《武汉纺织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各类优秀申请表》(附件3),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上交给对应班级或学生组织。

(二)组织推荐

3月20日前,各班级、各学生组织按照评优条件,组织初评,择优产生向学院推报的集体和个人,将申请表(附件3)的纸质版以年级、学生组织为单位交至7-401,申请表(附件3)和推荐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邮箱1533839296@qq.com

1.青年五四奖章、“青春力量•感动纺大”大学生榜样人物、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不在班级、年级和学生组织设置推报名额,符合要求的集体和个人可以通过班级、年级或学生组织申报和推荐,由学院统一组织遴选。

2.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阳光好青年以班级和学生组织为单位设置推荐名额。各班级产生的推荐人选,以年级为单位报送至院团委;各学生组织产生的推荐人选,经指导老师审核后直接报送至院团委。

(三)学院审核

3月28日前,学院对所有拟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复审,组织开展青年五四奖章、“青春力量•感动纺大”大学生榜样人物等评优类别的院内复选。所有拟推荐人选均需在学院内部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审定并向校团委呈报。


联系人:陈宇凡、刘飞越

联系电话:027-59367543、18972215168

联系邮箱:1533839296@qq.com


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办法(节选)

    2.会计学院2022年度共青团 “五四评优”名额分配表

3.武汉纺织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各类优秀申请表

4.会计学院2022年度共青团“五四评优”推荐汇总表



 会计学院

 2023年3月14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