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推动学院教育教学发展,培育高水平教学团队,学院将开展2023年度课程建设专项项目的申报、遴选及建设工作。现将立项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申报类型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科优势及专业特色,课程建设、开发按类别设置,分为专业核心课程、专业特色课程、创新创业课程、实验实践课程四个大类,全部以课程开发、建设立项的方式面对课程负责人开放。
二、申报方式
学院计划3年内培育10门左右课程。课程开发采取逐年分批次方式进行,每年开发建设3—5门。课程负责人可单独申报或跨学院、跨校、跨单位合作申报,由课程负责人设计基本的课程架构并组建课程团队,由课程团队协同合作撰写课程建设方案——《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详见附件2),申报书WORD版本和纸质版一并提交至学院。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全部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批准立项建设和实施。
三、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实际主讲开发或者建设立项课程得时间不得少于总学时的1/4。
2.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要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课程内容能够较好地将新技术与学科专业结合,对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具有意义。
3.课程团队总人数不少于3人,可聘请校外导师,鼓励各课程团队积极邀请行业企业领袖、知名专家学者、杰出校友等校外导师实际参与课程教育教学资源建设。
4.所有课程建设内容应至少包括:课程简介、课程特色与优势、课程团队、教学大纲、课程大纲、教学PPT、习题库、试卷库(AB卷、参考答案)、参考资料。以上资料以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格式为标准。
四、申报立项程序
1.课程负责人填写《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
2.由申报人所在系系主任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将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送至学院办公室成诚老师处。
3.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形成立项意见,报学院教学委员会同意后公示、公布,批准立项建设和试行实施。
五、有关说明
1.学院对批准立项的每门课程拟投入0.5-2万元课程建设经费。未能在建设期内完成课程建设或中途放弃建设的团队,学院将收回之前所投所有经费。
2.课程立项建设期为3年,中途要开展课程建设中期检查。建设期届满后,学院对立项建设课程组织验收,课程建设时间需要延长的,经学院批准同意后方可适当延长。
3.课程开发完毕后,相关知识产权归学院所有。课程负责人与团队成员可以优先申报精品课程与校级、省级教学团队。
附件1: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下载附件)
附件2: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