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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会计学院分党校第82期(上)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遴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2发布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根据《中共武汉纺织大学委员会党校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要求,为做好学院第8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遴选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上学期及以前已递交入党申请书;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自觉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纪律要求,无违法违规记录,自觉遵守道德规范,言行举止文明,注重维护学校和学院声誉;

4.团结同学,集体荣誉感强,具有奉献精神,吃苦在前,热情服务,群众基础良好;

5.学习态度端正,遵守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无旷课、作弊等行为学习成绩较好,原则上上学期无考试不及格科目在参军入伍、积极工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学科竞赛以及参加太极拳、啦啦操、音乐团课和各类典礼、表彰大会等集体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可申请破格。

(二)参考条件

6.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各类学生组织(不含社团)的工作以及班团工作,上学期担任校、院、班级各类学生干部且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7.上学期在涉及安全稳定、成长服务等重要工作方面积极参与、乐于奉献、作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优先推荐;

8.上一年度积极参加会计学院组织的各项学生活动或代表会计学院参加比赛活动,集体荣誉感强,在太极拳比赛、音乐团课挑战杯”志愿服务、暑假寒假社会实践、暑期赴孝感演出等集体活动以及各类学科竞赛、文体比赛各类典礼表彰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优先推荐

9.以下情况,经学院审核可一票否决:政治素质低下,缺乏大局意识、集体观念和政治敏感性,在网络平台造谣、传谣,不采用正常途径反映诉求,造成恶劣影响;个人品行不端,纪律意识淡薄,违反校纪校规;学习态度差(旷课、作弊等),在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中无故缺勤,以及晚班会、“青年大学习”、“星空班会”等完成情况差;不能团结同学、友好待人,造成宿舍、同学之间矛盾;宿舍公检成绩较差,卫生状况堪忧,使用违规电器等。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

317下午4:00前,个人填报《会计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提交至班级团支书。上学期有不及格科目申请破格的,须3月13日提交申请,详细说明申请理由;其中,在学院团委、学生会、青协任职的,向分管主席团成员提交申请,由主席团审议后择优撰写提名材料,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推荐;在班级任职或其它情况的,直接向辅导员提出申请。辅导员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并提交学院党委审批通过后,方能破格参选(3月15日公布破格审核结果)破格须严格审核资格条件,并控制指标数量。破格仅限报名资格,仍须参加班团推选等程序,不等于直接入选。

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务必真实。涉嫌弄虚作假的,一票否决。

(二)班团推荐

317晚点名班会时各班开展推荐团支书主持推选会,团员本人具体介绍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及工作情况。班级全体成员(含党员、团员群众)进行民主推荐,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每个班推选人数不超过符合条件参选人数的50%;各班318上午12:00前将评议结果和所有申请学生的材料交至院团委组织部负责人院团委组织部将材料收齐,分年级整理后,3月18日下午2:30前交给夏老师。

院团委、学生会、青协成员在班团评议的基础上,可由指导老师依托“益起阳光”功能型团支部同步组织民主评议,作为推荐参考。

班团推荐结果作为参考,最终结果由学院党委综合评定。各班须严格遵守民主推荐纪律,发现违纪情况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学院评议

318-20日各年级辅导员与班主任对各班推荐的学员进行审查,并充分咨询系主任、任课老师、学院团委指导老师的有关意见建议。学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审阅有关申请材料,综合考察班团推选情况、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参加活动情况、重要工作贡献情况等,结合党校学员名额,审定名单并进行公示。

联系人:夏老师

咨询电话:59367958



会计学院党委

202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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