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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1发布来源:会计学院 浏览次数: 打印

根据学校党员发展工作的有关规定,经学院党委研究,现将本学期发展党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的基本要求

(一)遴选范围

本次发展党员工作主要面向2022级本科生、2021级本科生和2022级研究生遴选;2023级研究生中曾在本科阶段已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中有完整材料),且参加了本学期党校学习的同学也可参加遴选。

本次发展党员工作在按入党名额等额遴选确定发展对象的同时,拟遴选若干名候补发展对象。候补发展对象同步进入考察环节,若前列发展对象后续考察不合格,候补发展对象可依次递补发展。候补发展对象表现优秀的,在后续发展工作中可优先考虑。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高,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入党动机端正;

2.对党有全面深刻的认识,党校已结业,接受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满一年及以上,积极完成周日晚班会和“青年大学习”“星空班会”等学习任务,积极参加各类专题讲座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自觉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纪律要求,无违法违规记录,自觉遵守道德规范,言行举止文明,注重维护学校和学院声誉;

4.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奉献精神强,积极承担各项工作,主动为同学服务,吃苦耐劳,不计个人得失;

5.集体责任感、荣誉感强,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各种集体活动,并争取好的成绩;

6.学习态度端正,遵守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无旷课、作弊等行为;学习成绩较好,上学期无考试不及格科目。在参军入伍、见义勇为、积极奉献、努力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可申请破格,但破格申请的同学最终仅能进入候补发展对象。

(三)特别要求

为了强化党员考察和教育,本次遴选的发展对象将全部接受6个月至1年的“党性锤炼考验期”考验,在考验期间需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承担各项服务工作,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担任宿舍楼网格员、年级安全员、班级信息员等,划片包保宿舍区,开展晚报平安、消防检查等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心服务同学安全成长;担任志愿者,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报告会、大型会议、专题学习等学习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任务。考验期间,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和规定,刻苦学习、积极上进、团结同学,在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考验期结束后,学院党委进行评价,认定为“合格”者即通过考核。考验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认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其发展资格,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不认真不积极、不愿吃苦、任务完成不到位;学习态度松懈、学习成绩大幅下滑;道德文明素养和社会责任感滑坡,社会实践与求职就业不积极等入党前与入党后呈现“两面人”的状况。

参加遴选的同学务必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员的使命、义务、责任等进行认真自查,在思想上、认识上、心理上做好接受考验的充分准备。

(四)参考条件

1.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各类学生组织(不含社团)的工作以及班团工作,上学期担任校、院、班级各类学生干部且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2.上学期和本学期在安全稳定、成长服务、重大专项志愿服务、“返家乡”社会实践等重要工作方面积极参与、乐于奉献、作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优先推荐;

3.上学期和本学期积极参加会计学院组织的各项学生活动或代表会计学院参加比赛活动,集体荣誉感强,在太极拳、校歌合唱比赛等集体活动以及各类学科竞赛、文体比赛中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优先推荐;

4.完成“青年大学习”等学习任务好的,以及积极参加各类专题讲座、报告会等的,同等条件优先推荐;

5.以下情况,经学院审核可一票否决:政治素质低下,缺乏大局意识、集体观念和政治敏感性,在网络平台造谣、传谣,不采用正常途径反映诉求,造成恶劣影响;个人品行不端,纪律意识淡薄,违反校纪校规;学习态度差(旷课、作弊等),在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中无故缺勤,以及晚班会、青年大学习、星空班会等完成情况差;不能团结同学、友好待人,造成宿舍、同学之间矛盾;宿舍公检成绩较差,卫生状况堪忧,使用违规电器等。

二、班团推选

(一)个人自荐

符合党员发展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向班级团支部自荐,向团支书提交《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附件1),班级团支书汇总申请人名单。522日完成。

具备基本条件,但上学期有不及格科目的同学,如在参军入伍、见义勇为、积极奉献、努力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可于52216:00前直接向辅导员提交600字以内的破格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学院党委听取辅导员的汇报,研究决定是否同意破格,于522日公布同意破格名单。

(破格仅代表同意申请资格,仍需参加后续环节考察,且最终只能进入候补发展对象)

(二)资格审查

各班团支部成立5人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本支部主动提出申请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1)发展对象的基本要求;(2)提交入党申请时年满18周岁;(3)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或处分已经撤销;(4)上学期无不及格科目或已获准破格申请;(5)其它单独通知要求审查的事项。

审查完成后,资格审查小组组长(团支书)在《申请审批表》中团支部审核栏中签字。

(三)民主推选

524日前,各班团支书组织本班全体同学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不记名投票,每张推荐票上推荐的同学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参选学生人数的50%;推选完成后,填写《学生党员发展对象推荐统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2),连同《申请审批表》等所有材料提交年级长汇总,年级长于52411:30前提交年级辅导员。其中,《申请审批表》提交纸质版,《汇总表》提交电子版。

在校、院级学生组织任职的同学,辅导员可征求相应主管单位的指导老师的意见,必要时可到其任职的学生组织内开展民主评议,了解该同学的优点、缺点和群众基础,作为参考依据之一。

班团推选须严格遵守程序和纪律,不得拉票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推荐票数作为学院党支部考察的依据之一,最终发展对象名单还需经综合考察、学院党委审核后确定。但对于民主评议结果较差、明显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同学,经学院党委研究后可不纳入答辩等综合考察环节。

三、党支部综合考察

(一)初步遴选

52417:00前,学院结合班团推荐票数、课堂与课外活动考勤、“青年大学习”、宿舍公检、学风督察等数据,审核“一票否决”情况,择优遴选进入后续环节的名单。

(二)《中国共产党章程》知识测试

527日,学院对进入综合考察环节的同学进行《中国共产党章程》知识测试。测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内容的掌握情况,满分100分。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原则上取消发展资格。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三)综合答辩

各党支部由支部书记牵头组建评审考察组,每个考察组不少于5人,成员包括党支部书记、辅导员、党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等,根据需要可邀请部分教工支部书记、系主任、专业老师参加。

530日前,学院组织召开拟发展对象答辩会(具体时间后续通知),拟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基本情况和突出表现(需制作PPT),每个人时间控制在4分钟以内。

评审考察组认真审阅《申请审批表》中学生的有关表现情况,结合PPT汇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四、学院审核

学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逐一审核每位同学的民主评议、综合考察材料,听取辅导员、班主任、相关指导老师的意见建议,经充分酝酿后,确定拟发展对象名单并公示。

五、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培训、政治审查、预审,并安排进入党性锤炼考验期,受年级和所在党支部的双重考察评定。

(以上时间节点根据需要可能会提前。)

附件:

1.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申请审批表

2.学生党员发展对象推荐统计汇总表


中共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委员会

202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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