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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4发布来源:会计学院 浏览次数: 打印

会计学院全体本科生、研究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结合会计学院实际,现将学院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安排如下:

一、活动类别

本期社会实践活动包括“笃实专业之行(含实习实训)”“赋能高质量发展(含把最美纺大带回母校)”“绘就纺织地图”“暑期留校志愿服务实践”等4类。

3类实践的具体内容请参照校团委的通知:关于集中开展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https://tw.wtu.edu.cn/dqnr.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02&wbnewsid=4985;结合会计学院实际,“笃实专业之行”包含在企业、相关单位的实习活动。

“暑期留校志愿服务实践”面向2021级计划暑期留校的学生,主要从事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具体工作须服从辅导员安排。

二、参与范围

1.已进入考察环节的党员发展对象(含候补)原则上均应至少参加1项实践活动,确因身体疾病等原因不能参加的,应向所在党支部书记提交书面请假申请;2021级暑期留校的发展对象原则上均应参加“暑期留校志愿服务实践”。

2.以团队集体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由学院指导老师以遴选、邀约方式组队,指导老师向校团委或学院团委申请立项,立项后由指导老师带队开展。(具体报送方式已告知专任老师,不接受个人自主报名)

3.鼓励所有同学依托家乡或其它有利资源,个人自主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并按要求提交社会实践纪实报告。

学院将对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进行登记,并拟组织评比表彰活动;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情况纳入综合测评、评优评先、入党入团的参考依据。

三、工作要求

1.所有计划参与的同学均需在610日前填写共享文档报名登记:

【腾讯文档】2024年社会实践统计表https://docs.qq.com/sheet/DS0twZUFpQ1FvUXlH?tab=axrm49

学院对报名的同学进行遴选,分类给予立项或指导意见。(已报名参加团队集体活动、把最美纺大带回母校活动的所有同学也需登记)

2.参加实践的同学须参加学院开展的安全培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章,并在征得家长的同意后开展。

3.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社会实践活动纪实报告》,包含实践经历、活动(工作)内容、心得体会、主要成果和图片、视频材料;鼓励实践单位对其表现进行鉴定,开具鉴定报告(可在开学后提交)。

参加“绘就纺织地图”的同学还需形成“一部寻访日志、一份图片(视频)记录、一篇心得感悟、一则新闻投稿稿件”等“四个一”实践成果。

结项材料及实践成果统一发送至邮箱:sfl19871489682@qq.com

所有申请参加的同学加QQ群:920223306

如有疑问,可联系陈老师(027-59367960)、胡同学(qq1968492987、电话:15107252481

会计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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