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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专业建设团队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2-25发布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建立和完善专业建设团队是一流专业建设的主体部分,也是一流学科建设的基本要求,为推进我院一流专业建设目标的实现,落实学院领导下的专业建设负责人制,依据《武汉纺织大学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团队目标:通过建立专业建设团队,形成和发挥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 强化学科专业内涵,提高专业核心竞争力,以建设面向未来、适应需求、引领发展、理念先进、保障有力的一流专业为目标,通过团队的引领作用,深入推进一流专业建设打造我院在省内乃至国内有影响力的一流专业。

二、团队及成员设置:本院设立三个专业建设团队(会计学、财务管理、工程造价),每个团队设负责人1名,团队成员2-4名,鼓励吸纳行业知名专家进入团队。

三、专业建设负责人基本资格与职责

(一)、专业建设负责人资格

专业建设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教授职称,且具有较高的学术和教学水平。

(二)、专业建设负责人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2、负责组织学习贯彻OBE(Outcomes-Based Education)教育理念,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制定或修订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优化课程体系,制定或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大纲,开展一流课程、教材建设,落实各环节教育教学,加强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保障;

3、负责组织填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专业相关数据,并依据常态监测结果提交《专业教学质量学年报告》,新专业依据专业建设进展提交《专业年度建设情况报告》;

4、负责组织开展专业建设相关项目的申报;

5、负责组织开展专业评估和专业认证工作;

6、负责拟定专业实验室建设规划;

7、负责组织专业实践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8、协助学院制定专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开展教师教学能力(含工程实践能力)培训(含新入职教师),指导本专业教师开展教学研究。

四、团队成员基本资格与职责

(一)、团队成员资格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且具有较高学术和教学水平的教师。

(二)、团队成员职责

团队成员主要职责为协助团队负责人完成专业建设的规划建设和申报等工作。

五、团队经费:学院从一流学科建设经费中设立团队建设专项经费,经费资助额度为每个团队每年1万元,由团队负责人严格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并承担所有后果和法律责任。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会计学院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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