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全体学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团省委、省学联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为深入挖掘我院学生典型,弘扬榜样力量,会计学院现开展“大学生自强之星”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请党放心,强国有我
二、报名条件
(一)截至2022年暑假前,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三)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四)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等5个类别;
(五)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三、奖项设置
(一)此次活动将为所有获评者发放荣誉证书。
(二)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的,每人将同步获得10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
(三)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每人将同步获得2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
(四)仅获评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的人员不发放奖学金。
四、遴选程序
(一)个人报名
即日起至5月18日,符合条件的同学将以下材料报送至邮箱3123273650@qq.com,纸质版交至7-424办公室:
1.《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1);
2.《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
3.学习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反馈、盖章扫描件);
4.相关年度服务时长证明;
5.推荐对象1寸白底免冠高清电子版登记照(仅需电子版);
6.申报“社区实践”类的,需另行提交社区推荐证明(社区居委会盖章)。
(二)学院遴选
5月18日-20日,学院对所有报名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及遴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择优推荐至校团委。
联系人:陈宇凡、何志婷
联系电话:027-59367543、18186477729
联系邮箱:3123273650@qq.com
附件:
1.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2.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