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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学生(团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4发布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会计学院各班级(团支部)、全体学生: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普通高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会计学院实际情况,拟于2022年5月29日在阳光校区3栋115教室召开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2022年学生(团员)代表大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代表名额分配和构成

(一)代表名额

2019级每班2名学生代表,2020-2021级每班3名学生代表,院团委、院学生会的代表名额另行通知。

(二)代表构成

代表应是具有我院正式学籍全日制在校学生,且应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一般具有以下条件:

1.政治觉悟高,具有大局意识,原则上政治面貌为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团员。

2.自觉遵守和维护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目的明确,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积极主动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切实代表同学的利益。

二、会议内容

(一)听取并审议会计学院第十二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决定会计学院第十三届学生会的工作任务。

(二)审议并通过《会计学院第十三届团委学生会章程》。

(三)收集、反映班级同学意见,向院团委、院学生会提交提案,并将提案的答复反馈给班级同学。

(四)审议并通过候选人资格审查报告。

(五)听取兼职团干部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竞选报告,遴选会计学院团委副书记(兼职),选举产生会计学院第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六)讨论和决定应当由学代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时间要求

5月26日前,各班完成本班的学生代表推选工作,并将代表的姓名、电话和任职报至院团委、院学生会,具体报送方式另行通知。


共青团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委员会

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学生会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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